衡山县:多元解纷化解16年积怨
衡山县:多元解纷化解16年积怨
衡山县:多元解纷化解16年积怨
在法庭庭长和特邀(tèyāo)调解员的见证下,被告当场向原告以现金的方式现场(xiànchǎng)交付案款。
红网时刻新闻5月22日讯(通讯员 刘紫洋 李洁)近期,衡山县人民法院萱洲法庭通过立足乡贤调解的多元解纷机制,圆满(yuánmǎn)化解一起跨越16年的民间(mínjiān)借贷纠纷,此次调解既守住了契约精神的法治(fǎzhì)底线,又护住(hùzhù)了血脉亲情的伦理纽带,彰显了基层治理中(zhōng)柔性司法的实践智慧。
原告赵某(zhàomǒu)(mǒu)系衡东县某金融管理(jīnróngguǎnlǐ)工作人员,二被告谢某、朱某系原告配偶亲属。1995年,二被告在株洲市芦淞服装市场经营期间,为扩大经营规模三次通过原告在金融机构贷款(dàikuǎn)共计119 000元。之后,二被告一直未归还该笔贷款,为使国家(guójiā)资金不(bù)受损失,2009年赵某代二被告清偿了案涉贷款本金并支付(zhīfù)利息15 123元。之后两被告一直未归还原告赵某代为归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,2013年被告谢某向原告出具(chūjù)欠条,但仅偿还15 000元。2025年3月,赵某向被告住所地的衡山法院提起诉讼。
承办法官经询问得知双方对实际借款本金产生争议:被告主张原始借款为80000元,在欠条出具后已归还(guīhuán)了部分(bùfèn)款项。原告坚持按诉请金额追偿(zhuīcháng),看似简单的(de)数字分歧,实则交织着亲情伦理与契约精神的碰撞。
面对这起“陈年旧账”,萱洲法庭采用“特邀调解员+法官(fǎguān)”联合调解模式,委派曾任当地20余年的村(cūn)书记担任调解员。调解现场,村书记先用几句方言让原告被告忆起往日情分。法官则从(cóng)法律角度释法明理,经过两小时“情理法”交融的调解,双方间距(jiānjù)逐渐缩短。
确定好调解金额后,因原告年事较大,无法使用(shǐyòng)线上收款等方式收取欠款,遂提出要在法庭庭长和特邀调解员(tiáojiěyuán)的见证下以现金(xiànjīn)的方式现场交付案款,被告(bèigào)表示同意,原、被告双方约好“五一”节后到法庭兑现。节后,二被告不仅取款如约而至,并专程接原告来到法庭。当(dāng)皱褶的钞票(chāopiào)经过调解员双手郑重交付时,十六年积怨在法庭的笑声中冰释。
本案是萱洲法庭践行新时代(shídài)“枫桥经验”的生动缩影,这场(zhèchǎng)纠纷的化解,未用一纸判决而靠一场“走心”调解,既以法律厘清垫付追偿边界,又以乡情唤醒家族互助记忆(jìyì),更以“现金交付”的仪式(yíshì)感重塑信任。接下来,萱洲法庭将继续以“乡情为纽带、法治为根基”的实践(shíjiàn),书写着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乡村篇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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